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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塔山路12號建發(fā)綠莊3間商鋪叁年租賃使用權

編號:MNDCQ2021016(1) 作者:管理員 發(fā)布日期:2021-03-18 11:01:10

公告

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價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

(一)項目編號:MNDCQ2021016(1)

(二)競價標的:寧德市塔山路12號建發(fā)綠莊3間商鋪叁年租賃使用權,該標的位于寧德市塔山路12號,具體詳見如下:

序號

標的

建筑面積約(㎡)

年租金掛牌價

(元)

交易保證金
(元)

 

1

2幢109-110商鋪

89.2

42816

13000

 

2

10、11幢10-102、10-103

136.98

92051

30000

 

3

12幢102商鋪

85.44

51264

16000

 

(該公告中金額數(shù)字均以人民幣:元為單位)

  1. 產權證書號:

    (1)2幢109-110商鋪:寧房權證N字第201468076號、寧政國用2014第010275號;寧房權證N字第201468075號、寧政國用2014第010263號

    (2)10、11幢10-102、10-103:寧房權證N字第201468062號、寧政國用2014第010301號;寧房權證N字第201468057號、寧政國用2014第010300號

    (3)12幢102商鋪:寧房權證N字第201468089號、寧政國用2014第010306號

    (四)裝修情況:普通裝修;

        (五)合同履約保證金:3個月租金;

        (六)租賃期限:叁年;

        (七)免租期:一個月;

    (八)租金支付方式:每三個月支付一次;

    (九)租金遞增方式:逐年遞增5%;

    (十)主要經營的行業(yè)或用途:作為商鋪出租、用于商業(yè)經營(除餐飲類);

    (十一)限制經營的行業(yè)或用途:不得從事餐飲類經營;不得用作產生具有腐蝕性、異臭、危險、油煙、噪音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的場所;

    (十二)是否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12幢102商鋪無優(yōu)先承租權,其余標的有優(yōu)先承租權。(具體行權方式詳見《第六章資格審核、競價規(guī)則與相關約定》)。;

    (十三)如遇政府建設需要拆遷或者項目建設,出現(xiàn)土地被收儲、企業(yè)改制、政府要求以及不可抗力等情形,需要收回租賃場所或改變用途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終止合同,未產生的租金費用從承租方搬出租賃場所之日起折算返還已交租金,出租方不賠償承租方損失

    (十四)合同的簽訂:成交之日起15日內簽署《租賃合同》

    (十五)交易保證金賬戶:

    開戶名稱: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寧德福寧支行;

    開戶帳號:35001688141052500864;

    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其交易保證金(不計息)在簽署《租賃合同》并扣除交易傭金后原渠道返還;若競價不成功,交易保證金在競價招租會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

    二、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無不良記錄且能誠信經營的法人或自然人。

    (二)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三)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競價方式:網(wǎng)絡動態(tài)報價。

    四、交易傭金:確定為租賃標的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須向競價組織方支付交易傭金,交易傭金按照租賃標的成交總價(叁年租金總額,不考慮免租期、裝修期對租金總額的影響)分檔累進計算【100萬以下(含100萬元)的費率3.16%;100-500萬元(含500萬元)的費率2.16%;500-1000萬元(含1000萬元)的費率1.26%;1000-5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費率0.72%;5000萬元以上的費率0.36%】。

    五、公告時間: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29日。

    六、看樣、報名、繳納交易保證金時間截止至2021年3月29日下午17時。

    七、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

    報名文件由資格證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構成。意向承租方必須按照公開競價文件中規(guī)定的格式文本進行填寫和簽章,否則將視為無效。

    意向承租方向組織方遞交報名文件,視為其已詳細履行對標的企業(yè)及標的的盡職調查,視為對本公開競價文件全部內容及公告內容的認可、同意及遵守,視為對組織方制訂的交易規(guī)則的遵守,視為對披露的《租賃合同》模版內容的認可。

    資格證明文件構成:

    (1)有效的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簽字并加蓋公章,交驗原件,自然人無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簽字并加蓋公章,自然人簽章);

    (3)授權委托書(格式見本公開競價文件附件一,原件)及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簽字并加蓋公章,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3)項材料];

    (4)除遞交前述規(guī)定的資格材料外,意向承租方均還需遞交下列材料:

    ①交易保證金的繳款憑證復印件(簽字并加蓋公章,格式見本公開競價文件附件二,交驗原件);

    ②經意向承租方有效簽章的《競價承諾函》(格式見本公開競價文件附件三,原件);

    ③經意向承租方蓋章確認的與本次競價標的相關的《租賃合同》(格式見本公開競價文件附件四,原件);

    ④經意向承租方有效簽章的《意向承租方聯(lián)系方式確認書》(格式見本公開競價文件附件五,原件);

    ⑤經意向承租人有效簽章的《公開競價文件》(簽字并加蓋公章,原件);

    ⑥通過“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網(wǎng)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詢并打印競買人相應的被執(zhí)行信息,競買人提供的查詢結果應為其通過上述網(wǎng)站獲取的被執(zhí)行信息查詢結果原始頁面的打印件(或截圖)(簽字并加蓋公章,自然人簽章)。

⑦承諾函(格式見本公開競價文件附件六,(簽字并加蓋公章,自然人簽章,原件)[注:如付款人(轉出方)名稱與意向承租方名稱一致無需提供];

(5)其他證明文件;

八、公開競價文件的修改和補充

(一)意向承租方如對公開競價文件有疑問,應在2021年3月25日17:00前以書面方式通過組織方向出租方提出,由出租方通過組織方在2021年3月26日17:00前以書面形式給予答復,該書面答復作為公開競價文件的組成部分。

(二)在公告期內,出租方可通過組織方以補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開競價文件的內容,該補充通知作為競價實施方案的組成部分,和公開競價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交易條件:                     

(一)合同終止(含提前解除合同)當日,承租方應將租賃標的、資產、設備及附屬設施完整地交付給出租方,并將承租方租賃期間的附合裝修物無償轉移給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租賃標的水費、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及因承租方使用標的產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三)其他交易條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

十、咨詢電話:0593-2292676

聯(lián)系人:陳先生

報名地址:寧德市東僑開發(fā)區(qū)金禾商務中心12層

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