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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東僑經濟開發(fā)區(qū)閩東中路30號誠信樓戶外廣告1面LED彩色屏及戶外廣告7面燈箱廣告招租

編號:MNDCQ2023134(3) 作者: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發(fā)布日期:2024-04-26 10:52:43

受委托,現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

1、項目編號:MNDCQ2023134(3)

2、競價標的:寧德市東僑經濟開發(fā)區(qū)閩東中路30號誠信樓戶外廣告1面LED彩色屏及戶外廣告7面燈箱廣告叁年租賃使用權。標的位于寧德市東僑經濟開發(fā)區(qū)閩東中路30號誠信樓戶外廣告1面LED彩色屏及戶外廣告7面燈箱廣告。標的以現狀為準。(該公告中金額數字均以人民幣:元為單位)

序號

標的

面積(㎡)

租金掛牌價(元/

交易保證金(元)

1

寧德市東僑經濟開發(fā)區(qū)閩東中路30號誠信樓戶外廣告1面LED彩色屏及戶外廣告7面燈箱廣告招租

LED彩色屏規(guī)格約10m*10m,戶外廣告7面燈箱廣告每面規(guī)格約2m*1.5m

17640

73000

3、產權證書號:/;

4、裝修情況:無;

5、租賃期限:叁年;

6、合同履約保證金:合同到期前最后6個月的租金總額(成交承租方須在簽定租賃協議前繳納);

7、(裝修)免租期:無;

8、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9、租金遞增方式:逐年遞增3%;

10、主要經營的行業(yè)或用途:廣告經營;

11、限制經營的行業(yè)或用途:僅用于廣告經營。

12、是否有優(yōu)先承租權:有

13、原租賃合同到期日:2023年11月15日

14、合同的簽訂: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署《租賃合同》

15、風險揭示(不確定性事項):如遇政府建設需要拆遷或者項目建設,出現土地被收儲、企業(yè)改制、政府要求以及不可抗力等情形,需要收回租賃場所或改變用途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終止合同,未產生的租金費用從承租方搬出租賃場所之日起折算返還已交租金,出租方不賠償承租方損失。

16、交易保證金賬戶:

開戶名稱: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泉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德分行

開戶賬號:0000024507886012

若競價成功,本公司在出租方及承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后且收到委托方要求返還保證金函件的次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公開招租項目的保證金在扣除傭金后的余款無息返還承租方,或做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及交易價款匯入委托方賬戶。

二、意向承租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財務狀況、支付能力,無不良記錄且能誠信經營的法人或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競價方式:網絡動態(tài)報價。

四、交易傭金:詳見競價文件第二章《網絡競價須知》。

五、公告時間: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9日。

六、看樣、注冊網絡會員賬號并對接租賃標的(報名)、繳納交易保證金時間截止至2024年5月9日下午17時。

七、報名文件的構成:報名文件由資格證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構成。意向承租方必須按照公開競價文件中規(guī)定的格式文本進行填寫和簽章,否則將視為無效。意向承租方向組織方遞交報名文件,視為其已詳細履行對標的企業(yè)及標的的盡職調查,視為對本公開競價文件全部內容及公告內容的認可、同意及遵守,視為對組織方制訂的交易規(guī)則的遵守,視為對披露的《租賃合同》模版內容的認可。

1、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

(1)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法人證書復印件(簽字并加蓋公章;自然人無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然人簽字并加蓋手??;交驗原件);

(3)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3)項材料];

(4)交易保證金的繳款憑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5)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自然人報名,無法加蓋公章的,應選擇簽字并加蓋手印,下同)的《公開競價文件》;

(6)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有效簽章的《網絡競價承諾函》(原件);

(7)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有效簽章的與本次競價標的相關的《租賃合同》(原件);

(8)通過“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網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詢并打印意向承租方相應的被執(zhí)行信息,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查詢結果應為其通過上述網站獲取的被執(zhí)行信息查詢結果原始頁面的打印件或截圖(經意向承租方或授權代表有效簽章);

(9)其他證明文件(若有)。

2、意向承租方按規(guī)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繳納交易保證金,并通過審核后,即成為意向承租人,可參與競價;對未通過資格審核的意向承租方,組織方和出租方無需作出解釋或說明。意向承租方應按本公開競價文件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和地點遞交報名文件,逾期送達(或寄達)的報名文件將不予接受。報名時間截止時間以后,意向承租方不得要求撤銷已遞交的報名文件。如堅持要求撤銷的,適用本公開競價文件保證金條款的相關規(guī)定。

八、公開競價文件的修改和補充

(一)在公告期內,出租方可通過組織方以補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開競價文件的內容,該補充通知作為競價實施方案的組成部分,和公開競價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交易條件:

(一)本合同終止(含提前解除合同)當日,承租方應將租賃標的、資產、設備及附屬設施完整地交付給出租方,并將承租方租賃期間的附合裝修物無償轉移給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租賃標的水費、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及因承租方使用標的產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三)承租方需無償配合租賃方在該處廣告位LED電子屏版面投放公益宣傳廣告。

(四)若遇本市重大活動、節(jié)慶,承租方須按租賃方或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求,無償定時發(fā)布公益廣告。

(五)租賃期間,承租方負責該處廣告位的日常維護、電費繳納以及安全經營。

(六)租賃物由承租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行業(yè)有關規(guī)定發(fā)布合法合規(guī)的廣告內容及公益廣告,不發(fā)布庸俗、品位低的廣告。

(七)不得將租賃物轉租于第三方經營使用。

(八)承租方對于租賃標的現狀及今后實際運營狀況、風險等已經明知且充分了解,不得以廣告效果不佳或影響廣告效果等為由要求扣減廣告位租金。

(九)承租方須做好所租賃戶外廣告牌的保管和維護工作,經營期滿后應完整歸還租賃方,并保持相關設施、設備等性能完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設施設備損壞或缺失的,承租方應負責維修或賠償。

(十)其他交易條件以出租方、代管方、承租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

十、其他說明:

(1)以上租賃標的介紹系出租方提供,僅供參考,具體標的現狀意向承租方應自行查看了解,參與競價即視為已經完全知悉且接受租賃標的現狀。

(2)本公開競價文件提及的時間皆為北京時間,貨幣指人民幣。

(3)其他:若競價標的不成交,則本公告自動延長至2024年8月8日,每次延長期限為五個工作日,直至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十一、咨詢、報名電話:0593-2292696

聯系人:陳女士

報名地址:福建省寧德市東僑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閩東東路15號金禾商務中心12層有信公司業(yè)務部

 

 

 

 

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